关于做好2014年美术学院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了做好我院教职工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大家登陆美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相关表格进行填写。专业课教师须填写表格共4份,包括、《年度考核表》、《师德师风考核表》、《教师质量考核表》、《职业道德考核表》。请各位教师下载表格填写好后自行打印,表格打印注意事项:
《年度考核表》要求A3双面打印,并本人手写签名。其余三份A4单面打印。
2、由所在系部主任组织于本周五前(2015年2月23日)完成述评并民主推荐优秀人员。年终述评结束后将所有表格上交给系主任,由系主任撰写如下内容:(1)、《年度考核表》中“主管领导评鉴意见”一栏,并手写签字。(2)、《教师质量考核表》中的“教研室主任意见”一栏。
3、各系部主任按照时间要求(2015年2月23日之前)完成上述工作后,将本系部所有教师表格收齐填写好并单独撰写一份考核等次建议名单报告,将所有材料上交行政办公室耿偲特处。
4、由美术学院年度考核小组审核材料,并根据各系部民主投票推荐人员进行讨论议定并确定考核等次名单。美术学院对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建议名单及暂缓考核或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3天。公示期后将考核结果上报学院。
三、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办法执行:
①当年新招聘的、工作未满6个月的人员,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试用期满转正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计算考核年限。
④学院派出或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仍由原单位依据其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⑥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各单位(部门)要及时认真复议,复议后仍有异议的,请书面报告学院人事处。
(3)各部门自聘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5)如有未能参加年度考核人员,要说明理由和原因。
附件: 1、《年度考核表》
美术学院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