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广西艺术学院科研与创作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2015年度广西艺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项目分科研类项目和创作类项目两大类型,各类型具体要求具体为:
(一)科研类项目
科研类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3种。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围绕学科广西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进行高级别科研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的前期培育。鼓励和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学术带头人,依托重点研究基地和团队,有目的地开展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任务的能力建设,在该学科领域建立以青年骨干为主体的、具有竞争力的研究团队。
(1) 申请者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校在职教师;
(2)申报项目要求:
①具有与项目相关的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并具有较稳定的研究团队;
②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
(3)项目结题须实现以下两项目标: ①三年内须以本课题为基础,以我校为第一单位申请省部级以上科研目并获立项,或获得不低于20万元的纵横向项目;②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出版专著。
(4) 该类项目资助强度: 20000元/项。项目实行分期拨款,第一期拨款40%,第二期第一期拨款60%。
(5) 学校对项目结题采取验收的方式,并公布项目完成情况。
2.一般项目
申请人一般要求中级以上职称。项目结题须发表论文2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该类项目资助强度:6000元/项。
3.青年项目
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申请人为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项目结题须发表2篇学术论文。该类项目资助强度:3000元/项。
(二)创作类项目
创作类项目包括大型艺术创作项目、一般艺术创作项目。
1.大型艺术创作项目
大型艺术创作项目围绕着学科建设进行国家艺术基金集体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的前期培育。
项目结题要求:①大型创作成果演出或展览;②两年内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并获得立项。
此类项目资助强度为:20000元/项。项目实行分期拨款,第一期拨款40%,第二期第一期拨款60%。
2.一般艺术创作项目
一般艺术创作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前期培育项目,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申请者当年年龄须在39岁以下。
项目结题要求:①提交创作作品图片或草图(光盘);②两年内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并获得立项。
此类项目资助强度为:5000元/项
二、以下课题在同等条件优先立项资助
(一)有学术理论价值或对学科理论建设发展有一定意义的课题;
(二)研究成果为学术理论著作类的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资助,并根据成果价值,经学术委员会讨论,给予出版经费资助。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请课题如已获国家、自治区、省市或学校其他部门立项者,不能再申报;
(二)申报人目前承担有院级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此次课题;
(三)申报人必须为我校在岗在编教师;
(四)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个课题,参与课题不得超过3项;申请人必须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五)申报人必须按照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书,科研类项目填报《广西艺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书》,创作类项目填报《广西艺术学院创作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做好项目论证,制定好预期研究目标,项目如获立项,将严格按照申报书相关内容执行。具体的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六)各申报单位须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按项目重要顺序制作申报汇总表后,统一报学院科研创作处。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7日前将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和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科研创作处,同时将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创作处邮箱k5333167@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创作联系,电话:5333167。
下载附件请到下载中心下载:http:/msxy.gxai.edu.cn/Item/1517.aspx
广西艺术学院
2015年6月30日